第一部份辦理及甄選手續 [需時:約1-2星期]
僱主到女傭中心查詢

職員提供專業顧問服務

挑選合適傭工

簽定僱傭合約(I.D.407)及有關文件及繳付代辦費用

僱主提供入息證明、地址證明及身份證影印本等
|
僱傭中心提供專業咨詢:
- 了解僱主家庭需要
- 確定僱主是否符合資格聘請外傭
- 解釋基本合約條款及勞工法例
- 解釋申辦程序
- 說明服務範圍及保障事項
|
第二部份審批過程 [需時:約8星期]
往領事館勞工部公證合約(I.D407)

遞交傭工申請文件到香港入境事務處辦理簽證

僱主收到收件回條(ID813)列明其檔案之申請編號

僱主收到簽證批准通知書(ID815B)或電話通知

到香港入境事務處領取傭工簽證
(需支付簽證費用及再培訓款項之支票)

僱傭中心與僱主議定傭工到港日期
|
遞交所需文件包括:
- 已公證之僱傭合約正本(ID407)
- 僱主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
- 僱主的經濟狀況證明(副本)
- 僱主住址證明(正本及副本)
- 收件回條(ID813)
- 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申請書(ID407K)
- 簽證/進入許可申請表格(ID936A)
- 申請人的工作經驗申報書(ID936F)
- 傭工有效護照影印本
- 傭工2張相片
- 承諾書(ID407L)
- 傭工的工作證明書
|
第三部份履任/到港辦理事項 [需時:約2星期]
傭工到港

僱傭中心職員到機場接機

安排辦理身份證

購買勞工保險 / 到港後驗身

傭工到所屬領事館報到

定期跟進服務
|
|